为加强自治区*中小企业梯度培育,促进我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,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*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》(新工信规〔2022〕1号)《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19年度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》(新工信企业〔2022〕28号)要求,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19年度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。
新疆金世康药业有限公司获得2022年度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!